波兰中国总商会是由在波中资企业发起的、在波兰法院注册成立的企业自治组织。总商会的宗旨是促进波兰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经贸关系的发展,保护与支持在中国的波兰企业以及在波兰的中国企业的商业利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总商会在与各个国家及地区的政府机构以及国内外国际组织交往中代表总商会会员,保护总商会会员在其所属经营活动范围内的利益。
波兰中国总商会实行会员制,会员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为总商会唯一合法代表机构,管理并把握总商会工作方向;秘书处为总商会日常运营机构,执行会员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并负责董事会与成员企业间的沟通和协调。目前7家中资企业负责人担任董事会成员,秘书处设在中国贸促会驻波兰代表处。